危險化學品的購買與使用
(1)學校須有專門機構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管理。嚴格規範采購程序,逐級審批。不得向不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産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購買危險化學品;不得購買沒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标簽的危險化學品。
(2)管制類危險化學品的采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專用儲存櫃中,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标識。
(4)領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填寫危險化學品領取單,經實驗室負責人和實驗室主管部門審批簽字後才能領取。
(5)管制類危險化學品,應單獨存放,并實行“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賬”的五雙制度。
(6)實驗室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賬冊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動态台賬。
(7)危險化學品廢棄物不得任意丢棄,嚴禁将實驗産生的危險化學品殘渣、廢液倒入垃圾箱或下水管道。應按照廢棄物處置規程,将其分類收集和集中暫存,并配合學校負責部門開展回收處置工作。